香港有很多發卡機構,平均每個香港人擁有4.6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都有不同的截數日,換言之,每位消費者都平均要記4-5個信用卡到期付款日,當中或許會有一時大意忘了繳交卡數的情況發生。當你忘了繳交信用卡卡數時,第一時間可能會嘗試致電該發卡機構申請豁免相關費用,但究竟遲還卡數的罰款是如何計算出來?

一般遲還卡數會衍生2種費用—逾期費用(Late Charge)及財務費用(Finance Charge)。逾期費用會根據發卡機構的條例而定,通常是月結單結欠的某個百分比或一個特定金額;而財務費用就是利息,多為年利率30%以上,但需留意,財務費用的利息並不是單以月結單上的結欠 X 年利率 X 拖欠日數計算,而是由你簽帳日開始計息,並會將你於繳交卡數前的所有簽帳逐一計息。

例子:

假設信用卡的零售交易實際年利率為36%,逾期費用為$300元:

簽帳日 簽帳銀碼 財務費用
1月1 日 $500 $500 X 36% X 60/365 = $29.59
1月10日 $500 $500 X 36% X 51/365 = $25.15
1月20日 $100 $100 X 36% X 41/365 = $4.04
截數日 1月31日 (共結欠 $1100元,須於2月28日之前繳付)
2月2日 $4000 $4000 X 36% X 28/365 = $110.47
2月12日 $700 $700 X 36% X 18/365 = $12.43
2月22日 $500 $500 X 36% X 8/365 = $3.95
到期付款日 2月28日 (並沒有繳付任何金額)
3月1 日 $1000 $1000 X 36% X 1/365 = $0.99
繳付卡數 3月2日 (發現遲還,立即繳付上期卡數 $1100元)

 

如消費者於2月28日或之前繳付信用卡卡數,只需付 $1100元;但如消費者遲了兩天繳付,便需繳付多$486.62元(逾期費用$300元及財務費用$186.62元)的過期費用。即使於到期付款日前付了最低還款額,財務費用亦一樣會以此方式計算。

可能你會疑惑,我只遲了兩天,為何多了接近一半的卡數?

信用卡的消費模式是預先簽帳,之後才還錢,其實即是問銀行借錢,通常信用卡免息還款期都長達56日,但大前提是你需要準時還錢,如你一遲了找卡數,免息還款期便不會生效,利息便會由你簽帳日開始計息,即使未到下一個截數日的簽帳,亦會立即開始計息,直至你已繳清過期卡數為止。

所以,切記,要準時交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