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通知
中財財務有限公司(「本公司」)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的客戶通知:

  1. 客戶在開立或延續信貸戶口、建立或延續信貸或本公司提供服務時(包括但不限於證券抵押貸款、物業按揭、企業貸款、私人貸款等),或因法例規定或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發出的指引,需要不時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
  2. 若未能向本公司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開立或延續信貸戶口或建立或延續信貸或提供其他財務服務或遵守法例規定或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發出的指引。
  3. 客戶與本公司在延續正常業務運作中,例如,當客戶作出查詢時或與本公司於一般情況下溝通時,本公司亦會收集客戶的資料,包括經信貸資料機構所獲得的資料。
  4.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用作下列用途:
    • I. 審批客戶之信貸申請或為客戶提供信貸服務或其他服務所涉及之日常運作;
    • II. 進行信用檢查(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信貸申請及於正常情況下每年一次或多於一次的定期或特別信貸複核);
    • III. 設立及維持本公司的信貸和風險相關準則;
    • IV.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進行信用檢查及追討欠債;
    • V. 確保客戶維持可靠信用;
    • VI. 設計供客戶使用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 VII. 促銷本公司或關聯公司或合作夥伴的服務及產品;
    • VIII. 確定本公司對客戶或客戶對本公司的負債額;
    • IX. 向客戶及為客戶債務提供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 X. 根據對本公司或其任何分行有約束力的法例規定,或因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要求本公司或其任何分行遵守的指引而作出披露;
    • XI. 促使本公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本公司的客戶權利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擬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
    • XII. 及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5. 本公司持有的客戶資料將予保密,但本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下列各方作第(4)段所述用途(不論在香港內外):
    • I.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向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證券結算或其他與本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其他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II. 任何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本公司集團內已承諾保密該等資料的公司;
    • III. 付款銀行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的副本(而其中可能載有有關收款人的資料);
    • IV. 信貸資料機構,以及在客戶欠賬時,將該等資料提供給收數公司;
    • V. 在根據對本公司及任何分行具法律約束力的規定,或因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要求本公司或其任何分行遵守的指引,履行對任何人士的披露責任;
    • VI. 本公司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本公司的客戶權利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及
    • VII. 本公司集團成員;
  6. 根據該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該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個人有權:
    • I.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II.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有關他的不準確的資料;
    • III. 查明本公司對於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
    • IV. 在與個人信貸有關的情況下,要求獲告知哪些資料會向信貸資料機構或收數公司例行披露,並獲提供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機構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要求;及
    • V. 於欠賬全數清還並終止信貸,及於緊接終止信貸前5年內沒有實質性欠賬(以本公司決定為準)的情況下,指示本公司要求有關信貸資料機構在其信貸資料庫內刪除任何有關該等已終止信貸的資料。
  7. 根據該條例的條款,本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8.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31號中財中心5樓
      中財財務有限公司
      資料保護主任
      電郵:cs@zhongcai.finance
  9. 本公司或向信貸資料機構查閱有關客戶的信貸報告以考慮客戶之任何信貸安排申請。假如客戶有意索取有關信貸報告,本公司會提供有關信貸資料機構的聯絡詳情。
  10. 本通知不會限制客戶在該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注意: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