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天台呎價怎計算?
由於市場上連天台的住宅成交量不多,即使有個別成交個案,成交的天台面積以至相關單位面積好可能會有極大差異,所以能用作直接比較的數據將會更少,因此產業測量師往往未必能準確分析到天台的獨立呎價。
產業測量師在估價過程中,甚至在土地審裁署或者法院訴訟案件中,一般都會有個共識概念,認為天台的呎價大約是頂層單位的1/8或1/10。但這只是一個經驗法則,天台的呎價往往受到本身的面積大小,是否經獨立室內樓梯出入,或者天台周邊環境等因素所影響。舉例說,一個要經由公眾樓梯,每次出人天台都要事先通知管理員配合解除天台門的警鐘響聲,又或者天台被四周貼鄰大廈包圍,都使天台的實用性及享受樂趣降低。
為了提升利潤,很多發展商會把頂層連天台單位包裝成特色戶出售,善價而沽,平均呎價往往比普通單位高出很多。至於是否物有所值就真是見仁見智,取決於個別買家對擁有天台的渴望程度,當過度追求連天台的住宅物業,可能就會出現物非所值,形成價錢(Price)高於價值(Value)了。
發展商可否將天台賣給小業主?
有否留意到有些天台是屬於個別小業主(通常是頂層單位會連天台購入),但有些天台則屬於公家的。
根據屋宇署擬訂的”提供火警逃生途徑守則”,當大廈的層數超過地面樓層25層,就要提供一層避火層,所以一些為數以十層計的住宅大廈中會有一層避火層,更多層數的大廈會有兩層甚至更多的避火層,按相關守則,非工業建築物,例如住宅或寫字樓,每相隔最多25層就要有一層避火層。
但上述指引卻不適用於一些樓高超過地面層25層但又不超過40層的住宅大廈或商住大廈(住宅/商舖),而這些大廈的天台可用作避火層。
總括而言,其實天台面積在大部份情況下都可以出售予小業主,例如:
(1)假設一幢大廈地下是商舖,樓上有25層住宅(或更少),根本不需提供避火層,那麼天台便不需用作避火層,發展商就可將天台的業權出售。
(2)那些樓高超過地面層25層的住宅大廈或商住大廈,如發展商已提供適切的避火層層數,天台便無需用作避火層,也可將天台的業權出售。
(3)一些樓高超過地面層25層但又不超過40層的住宅大廈或商住大廈,即使發展商選擇把天台用作避火層,仍然有可能把部份天台面積出售給小業主,但需附合一些條件,例如不少於天台以下一層標準樓層的總面積的一半的天台已用作避火層,剩餘的天台面積便可以出售,當然這情況下可供出售的天台面積相對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