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有近二千間財務公司,每間都需要成功申請放債人牌照才可正式做生意,但是是否每間都很正規地營運呢?

怎樣才算是正規的財務公司?
如何避免與不合規財務公司進行借貸?

很多人認為出名或大型的財務公司便是正規的財務公司,小型的便是黑財,這個想法有點以偏概全。

合規的財務公司需做到以下幾點:
1. 不可就貸款的洽商或批出貸款時產生的成本或開支轉嫁至借款人身上,即財務公司不可以收取申請費、服務費、律師費(印花稅或政府稅收除外)、物業估價費、報酬等等;
2. 貸款年利率不可超過60% ,如超過,即屬違法。而年利率超過48%,亦可推定該貸款屬敲詐性,如法庭信納該利率並非不合理亦非不公平,則不屬敲詐性;
3. 借款人可就貸款作出提早還款(部分還款或全數清還),借款人只需支付未償還的本金以及計算至該付款日期為止的利息便可,財務公司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拖延借款人還款,以及不可以收取提早清還手續費;
4. 不可因借款人拖欠供款而收取過期罰息,或提高利率,只可就該筆拖欠款項收取單利,由拖欠日起計至該筆款項付清為止(即 拖欠金額 X 年利率/365 X 拖欠日數)

財務公司無論大型或是小型,都必須做到以上幾點才是合法及合規的財務公司,如果遇上財務公司違規情況,可向 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 或 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辦事處 作出投訴。

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
電話:  (852) 2860 3574          傳真:  (852) 2200 4514

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辦事處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
電話:  (852) 2867 2634          傳真:  (852) 2530 9001